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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后添加字生效吗

时间:2025.05.03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52人
律师解析:
1.若借条添加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就相当于变更借条内容,添加内容有效。
如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并签字。
2.若一方擅自添加内容,对另一方无法律约束力。
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篡改证据,法院不会认可添加部分效力。
发生纠纷时,另一方可用笔迹鉴定证明非真实意思。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出具借条一张。后小李为了能让小朱尽快还款,在未经小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于借条上添加了“需提前一个月还款”的字样。借款到期后,小朱按原借条约定时间还款,小李却以借条添加内容要求小朱提前还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上添加内容若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等确认,才视为对借条内容的变更,添加内容有效。而本案中,小李擅自添加“需提前一个月还款”的内容,未经小朱同意,该添加内容对小朱无法律约束力。
2、小李擅自添加内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篡改证据,若双方因此事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不会认可该添加部分的效力,小朱也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证明添加内容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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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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