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情况下的话,能不能告得成还要看以下几点:一是你有没有跟被告签过什么有效的管辖协议,或者有没有法律上规定的特别情况。二是看看你选的这家法院符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对于地域管辖的一般的规定。三就是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原因,比如地方太远之类的。要是你选的法院满足以上这几个条件的话,那这家法院应该会接收你的案子。但如果不满足的话,那你可能就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告了。

要想打官司的话,得先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你的争议得有个明确的要求(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诉求”),还得说说详细的原因和道理噢。要是你说自己被别人欠了钱却没拿到借据,那也别担心,只要能找到别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的事情是真的,比如转账记录、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什么的,都可以让法官相信你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借款关系。这样的话,法院就会接受你的案子。

要想打官司,得先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就是你这个原告跟这场官司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然后,你得找得到明确的被告;你还得有你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些都得清楚明白地列出来才行;最后,你得看看这件事是不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还有他们管不管这事儿。比如说,要是有人欠了你钱不还,那你就可以当原告,因为你跟那个欠你钱的人(也就是被告)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几条你都符合。

一般来说,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起诉状需要补充修改,法院会通知您并给予指导。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立案受理,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

别急,我来给你说说这个诉讼时效的事儿。简单的说就是你要是觉得自己有哪方面不公平待遇,想让法律给个公道的话,那就要抓紧。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刻开始算起,只有短短的三年。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就不管,除非有啥了不得的特殊情况。所以说欠债还钱这种事,还是要及时处理,别拖到最后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