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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必须原告本人到场吗

时间:2025.04.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案件受理过程中,并非一定得原告本人亲自到场。
通常,原告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来帮忙办理案件受理的相关事务。
当委托他人代理时,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这份委托书很重要,上面需要清晰地写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以及授予的权限范围,这样代理人才能合法、顺利地为原告处理案件受理事宜。
然而,有些特殊案件会有不一样的要求。
离婚案件为例,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原告能表达自己的意思,就应当出庭参与案件。
如果确实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详细说明无法出庭的原因。
综上所述,大多数案件中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来办理受理。
但最终是否必须原告本人到场,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简单来说:
1.普通案件,原告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受理。
2.特殊案件,像离婚案,原告原则上应出庭,特殊情况可书面说明。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胡的合同纠纷案件,小朱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案件受理事宜,便想委托朋友小李代为办理。小朱与小李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但小朱担心法院不允许委托代理,双方产生争议,不确定能否顺利完成案件受理。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像小朱的合同纠纷这类普通案件,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案件受理相关事宜,只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即可。
2、但如果是特殊案件,如离婚案件,原告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案为合同纠纷,按规定小朱可委托小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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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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