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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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可在犯下罪行之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所涉及的罪行,这样的行为被定义为自首。而对于那些采取此种方式进行自我告发的犯罪分子,法官在进行裁决时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轻微的刑事处罚,甚至可能免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其犯罪行为发生之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详细陈述自身罪行者,可考虑给予从宽处理。然而,对于那些及时举报他人犯罪行为且经确认真实性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为破获其他案件提供了至关重要线索和情报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的行为构成显著立功表现,则应考虑减轻其刑罚甚至是在必要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处罚免除。

对于集资诈骗罪,自首是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的,法院会予以考虑,依法减刑。然而,减刑幅度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自首的主动性等因素。

集资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对社会和个人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对于从犯来说,如果能够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法律通常会给予宽大处理,减轻其刑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自首者,法律可能会免除其处罚。 法院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来决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幅度。如果从犯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并且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那么法院可能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免除处罚。

可以。诈骗12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自首并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