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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如何界定

时间:2025.04.2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界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1.物质供养:
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物质需求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母亲在较长时间内,都没有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像孩子上学的学费、生病时的医疗费,甚至连维持孩子正常生活的基本开销都不保障,就可以认定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2.生活照料:
日常生活中的悉心照料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
若母亲长期对孩子的饮食起居不管不问,不关心孩子是否吃饱穿暖、身体是否健康,也不参与孩子成长中的重要事务,如家长会、比赛等,这也属于不尽抚养义务。
3.精神关怀:
孩子的心理健康离不开母亲的关爱与陪伴。
要是母亲长时间缺乏对孩子的关心,不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完全忽视孩子的心理需求,同样是没有尽到抚养责任。
在实际认定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可以将邻居、学校老师等的证人证言,以及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记录等作为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朱抚养。然而,小李长期未支付小静的学费和生活费,对小静的日常生活也不管不顾,不关心其健康状况,很少陪伴小静,严重忽视她的心理需求。小朱认为小李未尽到母亲的抚养义务,遂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在物质供养方面,小李不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未保障小静基本生活开销,符合不尽抚养义务中物质供养方面的界定。
2、生活照料上,她对小静日常生活不管不顾,未履行生活照料责任。
3、精神关怀方面,缺乏陪伴和情感支持,忽视心理需求。综合来看,小李构成不尽抚养义务,可通过邻居、老师证言及费用支出记录等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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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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