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若明知是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以下行为的,会没收犯罪所得及收益,同时进行
量刑处罚。
量刑分为两种情况:
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或单处
罚金;
情节严重时,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行为包括:
1.提供资金账户,让犯罪所得有存放之处。
2.协助把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便于隐匿。
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模糊资金流向。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增加追查难度。
5.用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如果洗200万黑钱,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具体的量刑,法院会结合案件的其他情节,比如犯罪动机、是否有
自首情节等,进行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金融从业者,小胡是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小胡找到小朱,请求其帮忙将200万犯罪所得合法化。小朱明知这笔钱是黑钱,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通过一系列转账和结算操作,协助小胡将这200万资金转移。后警方侦破此案,小朱的行为被依法查处。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小朱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得,通过转账等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规定。
2、小朱协助洗白200万黑钱,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其他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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