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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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要打官司解决纠纷时,得先付给法庭一些钱,这叫案件受理费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诉讼费用。万一你实在是手头紧,没关系,你还能向法庭提出缓交、少交或者完全不交这些费用。所以如果有人欠了你的债,你去告他的话,最好还是你自己先把这个诉讼费用给掏出来。要是最后官司是你赢了,那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你们之间的协议,让那个欠你钱的人来承担这个诉讼费用。

你要是想打官司的话,得先给法庭提交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不过,万一你手头上不太宽裕,也别担心,是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支付、减免或者直接不付这些钱的。所以当你去告别人欠你钱的时候,你这个原告(债权人)就得自己掏腰包了,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你们俩之前商量好让被告(债务人)来出这笔钱,或者是你向法庭提出申请并且得到批准,这样才能缓期支付、减免或者不付这笔钱。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承担案件的受理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倘若遇到经济上的困难,可以向法院提出缓交、少交或者免除这些费用的申请。因此,对于涉及追讨欠款纠纷的诉讼,原告(即债权人)往往需要预先支付诉讼费用。若原告最终取得胜诉,诉讼费用将由被告(即债务人)承担;反之,若原告败诉,则需自行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然而,具体的诉讼费用分配方式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裁决而定。

当涉及到自然人或法人决定发起民事诉讼之际,他们需要依照明确的法律条款履行交付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相配套的诉讼相关费用的义务。若遇经济拮据等实际状况,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缓期缴纳、适当降低费用或者延期支付的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因此,在法庭审理的债务追讨诉讼过程中,原告作为被告方,必须为自身行为承担起相应诉讼费用的负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时,若其偿付金额未能满足全部债务要求,除非相关合同中有别项注明,否则应按照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利息以及主债务等在内的各项实现债权所需费用的先后次序进行支付。因此,在债务追讨过程中,若债务人所偿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则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除非双方当事人在此问题上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