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情洗钱与
帮信罪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若对洗钱行为不知情,一般不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指的是,明确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方面的支持,或者进行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
2.“明知”的认定难题
在实际中,判断是否“明知”并非易事。
这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比如交易过程是否存在异常,是否明显与常理相悖等。
仅仅声称不知情是不够的,
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各种情况。
3.不知情的抗辩作用
当被指控犯帮信罪时,如果能拿出
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比如自身没有认知相关
犯罪行为的能力,或者从未获取到与
犯罪有关的信息等,这可以成为很有力的抗辩理由。
4.最终判定依据
不过,一个人是否构成帮信罪,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关结合案件的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定,而不是单凭某一方的说法。
案情回顾:小朱在朋友小李的请求下,帮其进行了一些支付结算操作。后来小李因洗钱犯罪被警方抓获,小朱也被指控涉嫌帮信罪。小朱坚称自己对小李的洗钱行为毫不知情,只是出于朋友帮忙。而检方认为小朱的支付结算行为客观上为小李的犯罪提供了帮助,应构成帮信罪,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帮信罪要求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提供帮助。本案中,若小朱确实对洗钱行为不知情,缺乏
主观故意,则不构成帮信罪。
2、实践中认定“明知”较复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小朱能证明自己没有认知能力、未获取相关信息等,可作为有力抗辩理由。最终结果需结合案件证据和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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