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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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个人在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协助他人处理非法资金,尽管如此,他仍有可能触犯被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指控并面临牢狱之灾。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便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毫不知情,只要他们在客观上确实提供了援助,并且理应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为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帮信罪”的相关知识,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所谓“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协助或支持的行为。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能够证明自己对相关事实并不知情,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将会相对减轻。

关于帮信罪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主观要件来看,必须是“明知”才可以判定行为是否构成帮信罪,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者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下为他人提供协助的话,那么便无法定性为帮信罪。此外,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是在无任何利益获取的前提下,也不能认定为帮信罪,并且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帮信罪的无意识但获利构成犯罪吗"在法律界,“不知情”往往被认定为不能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理由,因为此类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第一,犯罪客体。该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所维护的管理秩序;第二,客观方面。

"倘若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过程中未谋求任何经济利益且无其他情节恶劣之情况出现,即便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仍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然而,若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刑期标准如下:对于个人罪犯,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视具体情况额外处以罚金惩罚;相反地,对犯罪主体为单位的,则需向其施加罚金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个人罪犯的量刑标准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