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传票接收并非必须本人签字
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传票并非一定得本人签字才能拿到。
法院有多种送达传票的方式,不同方式对于签字的要求不一样。
2.各类送达方式说明
直接送达:
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原则上会要求受送达人或者和其同住的成年
家属签字,以此确认收到传票。
留置送达:
当受送达人拒绝接收传票时,就会采用这种方式。
送达人会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他们说明具体情况,然后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接着把
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这种情况下就算受送达人没签字,也视为传票已送达。
其他方式:
除了上述两种,还有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3.总结
由此可见,是否要本人签字才能拿到传票,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送达方式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
起诉小李,法院受理后要向小李送达传票。法院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将传票送至小李住处,小李拒绝签字接收。小许认为传票必须小李本人签字才生效,送达不合法;而法院认为可按规定进行留置送达。双方就传票是否需本人签字才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送达传票方式多样,直接送达原则上需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签字,但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时,可采用留置送达。
2、本案中,小李拒绝签字,法院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小李住所,视为送达,并非一定本人签字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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