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预期违约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类型,在处理时需采用不同方法以维护自身权益。
1.明示预期违约:
当一方明确表示不会
履行合同义务时,就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比如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再交付货物。
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
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为保障自身权益,另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发函等方式来
固定证据。
若有必要,还能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
2.默示预期违约:
若一方以自身行为表明不会履行主要
债务,则属于默示预期违约。
例如卖方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交货。
此时,另一方应先履行通知义务,要求对方提供适当
担保。
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担保,另一方就可以
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
赔偿相应损失。
处理预期违约问题,关键在于及时
收集证据,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在一个月后向小许交付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半个月后,小李明确告知小许不再交付货物,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另有小静与小丽
签订合同,小丽负责供应原材料。履行期前,小静发现小丽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无法交货的可能,构成默示预期违约。
案情分析:1、对于小李明示预期违约的情况,小许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小许可通过书面发函等方式固定小李不履行
合同义务的
证据,必要时可直接
起诉小李。
2、对于小丽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小静应先履行通知义务,要求小丽提供适当担保。若小丽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担保,小静可解除与小丽的合同并要求其
赔偿损失。处理预期违约时,小许和小静都应及时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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