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本人签名
租赁合同的一般效力情况
通常,非本人签名的租赁
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其最终是否有效,取决于本人事后的态度。
若本人事后进行追认,该租赁合同就会产生
法律效力;
若本人拒绝追认,那么这份合同对本人便不产生效力。
例如,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
代签租赁合同,本人知道后明确表示认可,合同就会生效。
2.合同有效的例外情况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能使合同直接被认定有效。
一是代签人持有本人的
授权委托书,这表明代签行为得到了本人的合法授权。
二是构成
表见代理,比如代签人长期以本人名义处理租赁相关事宜,且有一些表象让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
代理权。
3.实际履行视为追认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并且本人接受了租金等相关利益,这种行为也可能被看作是对合同的追认。
4.建议
鉴于判断合同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所以建议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详细咨询律师,这样才能准确评估
合同的效力情况。
案情回顾:小许委托小李帮忙处理房屋租赁事宜,但未出具授权委托书。小李以小许名义与小胡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小许知晓此事后,起初未明确表态是否认可该合同。小胡按合同支付了租金,小许收下了租金。然而,之后小许却以合同非本人签订为由,主张
合同无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非本人签名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本案中,小李未经明确授权代
签合同,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2、但小许收下了小胡支付的租金,这一接受租金利益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此外,小许虽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委托小李处理租赁事宜,小李代签合同存在构成表见代理的可能,所以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建议相关方携带合同等材料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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