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遭遇诈骗案件,原告继续骚扰被告应如何应对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倘若被告人决定向法庭提起诉讼,而此时被诉方亦了解到了相关信息,则其有可能采取种种方式进行干扰阻止。若在此种情形下发生了原告人对被告人进行滋扰的事件,被告人有权向主审法官如实反映情况,而法院亦可依据实际情况,对被告人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遭遇信用卡诈骗罪,机器无法被欺骗时应如何应对然而,这在法律上并不可行。因为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计算机网络或者AI领域内实施诈骗罪的相关条款,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重新审视在这个所谓的“人工智能”时代下,是否有必要强调“机器无法被欺骗”这样的理念,以及这种理念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将传统的诈骗类犯罪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到那些具备财产处分功能的智能设备之上。

诈骗罪以涉及财产为特征,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个人网络诈骗2,000元以上、单位50,000元以上可追究刑责。受害者需保存诈骗证据并及时报警,个人受骗2,000元以上报警通常被接受;不足额时,可选择在网上举报平台投诉。无论金额大小,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面对诈骗,首要任务是全面搜集证据,如邮件、银行单据、转账记录等,并详细记录事态经过。将这些资料整理后,尽快到公安刑事警察、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派出所报案,提供书面报告,确保有力维权。

在遭遇诈骗诈骗后,警方未立案的,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此,报案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认为公安机关怠于侦查,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可要求解释不立案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部门接报后须审慎核查。确认犯罪事实将启动立案,无犯罪事实则不立案并告知控告人,后者有权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