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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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其实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书,还有网上传的那些东西,像是转账记录这种也算。这么说,只要是你有转账记录在手,就拿它当证据去讨债呗。可是,这些证据得先让法官查证核实了才行,不然就是空口无凭嘛。所以,咱们得保证这个转账记录是真的,而且跟咱的事情还沾边儿,赶紧找个时间告诉法官,这样他们就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仅凭转账记录也可对债务主进行起诉。在此情形之下,出借方有权以民间借贷为依据,首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原因在于,转账并非仅限于某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之中。如果债务人承认这笔款项属于借款,或者虽然债务人主张该款项是因其他法律关系产生,但无法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那么就可以确认该借贷关系的有效性,法院对此类出借人提出的索偿要求将会给予肯定性的裁定。

想要仅凭转账记录就追回欠款,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不一定能保证胜诉。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款的流动,却不能直接说明这就是借款。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没有借款合同、借条或者聊天记录等证据来佐证,只有转账记录的话,很容易被对方说成是其他的经济往来,比如赠予、还债或者是投资,这样就会增加败诉的风险。

仅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卖淫,因为卖淫是扰乱治安的不法行为,其认定需要多证据构成完整链条。转账记录只是重要线索,不能单独作为决定性证据,因为转账可能有其他合法缘由。但如果有转账记录,再结合证人证词、现场情况、聊天记录等相互印证,构建完整证据体系,就可能明确认定卖淫行为。

转账记录虽然是定罪的重要证据,但仅凭它可不能直接定罪哦!要想定一个人的罪,还得综合考虑很多方面,比如转账的目的、资金的性质等等,还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行。转账记录只能说明资金的流向,不能说明转账的性质和目的,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还得看有没有欺诈、非法占有等意图,而且还得有其他证据,比如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证人证词等等,这些证据要相互支持,才能构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所以,仅凭转账记录是不足以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