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房产儿女如何分配财产

房产儿女如何分配财产

时间:2025.04.17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86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不同情况下房产继承与分配的相关内容:
1.婚后共同购买房产:
如果房子是父母在婚后购买,且没有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先将房产的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另一半则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婚前个人房产: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是婚前购买的,那么它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子女、父母等进行继承。
3.明确赠与一方的房产:
要是父母明确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并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此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4.法定继承分配原则:
在法定继承分配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遗产。
不过,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后二人购买了一套房产。小朱不幸离世,未留下遗嘱。小朱的父母认为该房产应全部作为遗产由他们、小李及小朱和小李的孩子共同继承,而小李则觉得自己应先分得一半房产,剩余一半再按法定继承分配,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小朱与小李婚后购买且无特殊约定,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其中一半应归配偶小李,另一半才作为遗产由配偶小李、子女以及小朱的父母共同继承。
2、在法定继承分配中,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若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