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认定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有很多,比如:通过抽头渔利、赌资总额、参赌人数、提供场地获利、赌博网站非法获利、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等方式盈利,三万、三十万、一百二十人、三万、三万、三万都是具体的数额,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状况包括:一是,通过抽头渔利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是,赌资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是,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是,建立赌博网站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以上的;五是,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且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以上的;六是,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是,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等严重情形。

开设赌场罪中,涉及高额头息(3万以上)、赌资(30万以上)、多人参与(120人以上)、创建赌博网站获利(3万以上)、利润分配(3万以上)等情节会被认定为严重。犯罪者可能面临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更恶劣者,刑期五年以上。重点在于实际实施赌博活动,不论是否盈利。赌场一旦启用并有人使用即构成犯罪,与开办者收益无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着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严厉惩罚。然而,具体的量刑裁决将取决于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这些都需要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虑后作出最终判决。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网络赌博行为是违法的。只要赌资总额超过五万元,或者抽头渔利金额超过五千元,就构成了赌博罪。而对于组织聚众赌博的人,只要有三个人以上参与,且参赌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不论赌资大小,都会被视为犯罪。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抵制网络赌博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