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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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赌场罪中,自首可以是从轻处罚的情节,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有机会获得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自首的人都会被判处缓刑,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罪行的严重程度、退赃的态度、社会危害等。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再犯风险低,并且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影响,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犯罪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主动自首并退还赃款,有可能被判缓刑,但这也不是一定的。要是情节较轻,且符合缓刑条件,比如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对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可能会考虑缓刑。不过,裁决还会受到犯罪性质、赌资多少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开设赌场未当场被捕,只要事后自首并供述罪行,还是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自首只是法律上的重要证据,不能单靠它来定罪,还得结合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多方证据,全面分析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开设赌场。

自首是指犯罪者在实施犯罪后,无论是否被抓捕,主动向司法机关揭示真相并详述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指在未受审问或强制措施时自愿报告,包括预先未察觉、咨询他人、通信方式等情况下。自首需如实供述所有犯罪事实,共同犯罪者需揭发同伙。逃亡后投案、被捕前准备投案也视作自动投案。但逃亡再被抓将不被视为自首。只要在一审判决前坦白,均属自首范围,领导者还需揭露同谋。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如果从犯自首会轻判。具体原因是,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