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临沧法律咨询 > 临沧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自首开设赌场会受什么处罚

自首开设赌场会受什么处罚

徐* 云南-临沧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2.28 11:57:02 316人阅读

自首开设赌场会受什么处罚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沧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临沧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开设赌场属于犯罪行为,通常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免除处罚。
(3)在司法实践中,若开设赌场情节不严重且有自首情节,可能在五年以下量刑幅度内从轻,甚至争取缓刑。即便情节严重,自首也会作为重要从轻情节,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幅度内从轻处罚。不过具体量刑需结合赌场规模、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综合判定。

提醒:
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若涉及此类情况,应及时自首争取从轻处罚。不同案情量刑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28 16:27:03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涉及开设赌场案件,犯罪人应尽快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二)对于被指控开设赌场的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赌场规模、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相关情节信息,为准确量刑提供依据。
(三)如果符合条件,可争取缓刑,比如情节不严重且有自首情节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5-12-28 15:37:54 回复
咨询我

1.开设赌场属于犯罪行为,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的,算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罚。
3.司法中,开设赌场情节不严重且自首,可能在五年以下从轻量刑甚至争取缓刑;情节严重的,自首也会从轻处罚。量刑会结合赌场规模等情节判定。

2025-12-28 14:43: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开设赌场构成犯罪,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需结合具体情节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里,开设赌场情节不严重且有自首情节,可能在五年以下刑罚幅度内从轻量刑,甚至争取缓刑;情节严重的,自首也会作为重要从轻情节,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幅度内从轻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赌场规模、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情节。如果遇到涉及开设赌场犯罪及自首量刑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28 14:05:58 回复
咨询我

1.开设赌场构成犯罪会依法受到惩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2.在司法实践中,开设赌场情节不严重且有自首情节,可能在五年以下量刑幅度内从轻量刑,甚至争取缓刑;若情节严重,自首也会作为重要从轻情节,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幅度内从轻处罚。
3.具体量刑需综合赌场规模、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情节判定。建议涉嫌开设赌场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全面考量各种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2025-12-28 12:57:15 回复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三)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从诉讼的角度讲,这里的“还未掌握”实际上是指“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作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3、“还未掌握”与“已经掌握”界限不清时,应当疑罪从轻,即认定为“还未掌握”。“已掌握的罪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否属于“罪行”必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认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认定或宣告无罪的,尽管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并作为涉嫌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和批捕起诉,也不属于“已掌握的罪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倘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则对主动交待的其他罪行不认定为自首,以坦白论。只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虽然,如果犯罪分子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反而会加重其处罚,但是《刑法》第67条第2款对“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行,在立法上并未作限制,这引发了理论界和实物界对最高人民法院上述限制性解释的广泛质疑。很多学者认为,“其他罪行”,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也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相同的同种罪行。(注:尽管质疑者的某些观点不无道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尚现行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四)“其他罪行”只能是不同种类罪行,不能是同种类罪行。如果行为人所犯数罪分别触犯选择性罪名中的不同罪名,如行为人因出售假币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运输假币的犯罪事实,尽管司法机关对其运输假币罪不掌握,但对行为人运输假币罪仍不能认定为准自首。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开设赌场罪的自首认定标准案情简介: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30日,被告人周某、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商量在三十里铺镇某庄开设赌场。王某购得赌具一副,周某找来桌椅,先后在某庄一条南北河的西侧一棚下,和东侧路边两居民家房屋之间的空地三处地点,分别由王某、周某召集他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参赌,参赌下注资金从三十元至伍佰元不等。王某、周某安排洪某、陈某负责看管赌场内钱箱子并从中按照参赌赌资的5%提取抽头。2021年10月中旬,被告人周某、李某先后多次召集他人到被告人吕某某家中开设赌场,召集多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参赌,被告人周某、李某从中抽头获利。2021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周某、李某召集张某等共25人到吕某某家中以骨牌为赌具、以“推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并参与赌博。参赌赌资从三五十元至上千元不等,被告人王某军负责负责看管赌场内和赌场内的钱箱子,按照赢钱的5%提取抽头获利,赌博结束后由周某、李某将钱箱子内的抽头分给吕某某、王某军各200元。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提取抽头的钱箱子内现金共6200元,现场无人认领赌资2160元,赌具牌九、骰子各一副。律师分析: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辩护意见:一、被告人周某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周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条件,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二、被告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两次开设赌场共获利7000元,去除开支后所剩无几,赌博犯罪是经济犯罪,盈利的金额是划分情节严重与否的分界线。三、被告人周某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很好,并且积极退还赃款。判决: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于被告人周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自首认定“自动投案”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1.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如实供述罪行2.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2.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2.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特别自首3.1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3.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未掌握罪行4.1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4.2从诉讼的角度讲,这里的“还未掌握”实际上是指“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作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4.3“还未掌握”与“已经掌握”界限不清时,应当疑罪从轻,即认定为“还未掌握”。已掌握罪行5.1“已掌握的罪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5.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否属于“罪行”必须经人民依法审理判决认定。5.3人民经审理判决不予认定或宣告无罪的,尽管侦查机关和已经掌握并作为涉嫌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和批捕,也不属于“已掌握的罪行”。其他罪行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倘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则对主动交待的其他罪行不认定为自首,以坦白论。只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6.2虽然,如果犯罪分子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反而会加重其处罚,但是《刑法》第67条第2款对“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行,在立法上并未作限制,这引发了理论界和实物界对最高人民上述限制性解释的广泛质疑。很多学者认为,“其他罪行”,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也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相同的同种罪行。(注:尽管质疑者的某些观点不无道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尚现行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执行。)6.3“其他罪行”只能是不同种类罪行,不能是同种类罪行。如果行为人所犯数罪分别触犯选择性罪名中的不同罪名,如行为人因出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运输假币的犯罪事实,尽管司法机关对其运输假币罪不掌握,但对行为人运输假币罪仍不能认定为准自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开设赌场罪可以自首缓刑吗

    专业解答在开设赌场罪中,自首可以是从轻处罚的情节,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有机会获得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自首的人都会被判处缓刑,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罪行的严重程度、退赃的态度、社会危害等。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再犯风险低,并且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影响,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2024.10.09 1845阅读
  • 开设赌场罪自首退赃可以缓刑吗

    专业解答犯罪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主动自首并退还赃款,有可能被判缓刑,但这也不是一定的。要是情节较轻,且符合缓刑条件,比如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对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可能会考虑缓刑。不过,裁决还会受到犯罪性质、赌资多少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2024.10.08 1946阅读
  •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的自首标准

    专业解答自首是指犯罪者在实施犯罪后,无论是否被抓捕,主动向司法机关揭示真相并详述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指在未受审问或强制措施时自愿报告,包括预先未察觉、咨询他人、通信方式等情况下。自首需如实供述所有犯罪事实,共同犯罪者需揭发同伙。逃亡后投案、被捕前准备投案也视作自动投案。但逃亡再被抓将不被视为自首。只要在一审判决前坦白,均属自首范围,领导者还需揭露同谋。

    2024.09.08 1337阅读
  • 开设赌场罪怎么证明自身是受害者

    专业解答在处理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受害者的身份证明涉及以下关键点:受害者必须提供确凿证据显示其确实参与了赌博,并且是被诱导而非自愿;他们还需证明因赌博遭受经济损失,同时未参与赌场管理和从中获利。此外,受害者需明确自己在赌博中的角色和影响,以排除共犯嫌疑。所有证据须合法、相关且充分,这是法院判决的关键因素。

    2024.09.06 1106阅读
  • 开设赌场罪怎么证明自身是受害者

    专业解答在处理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受害者的身份证明涉及以下关键点:受害者必须提供确凿证据显示其确实参与了赌博,并且是被诱导而非自愿;他们还需证明因赌博遭受经济损失,同时未参与赌场管理和从中获利。此外,受害者需明确自己在赌博中的角色和影响,以排除共犯嫌疑。所有证据须合法、相关且充分,这是法院判决的关键因素。

    2024.09.06 171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