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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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中的口头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但口头协议易引发误解和纷争,建议条件允许时订立书面合同,确保事务处理明确无误。

口头合同是我国法律认可的缔约方式,具备法律效力,前提是当事人皆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合同不得超越法人经营范围,损害他人权益或国家利益。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均可,但若需书面形式,须严格遵循法定要求。

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效力很低。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信守承诺,那么合同就可以顺利履行,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遵守约定,那么就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依据法律规定,口头订立的房产交易协议具有约束力。若在协议中不存在效力瑕疵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只要合同各方达成共识并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与权益,该合同即视为有效。即使是以口头方式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共识得以实现,且各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得到了妥善处理,这一合同也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我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可以选择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口头协议,口头协议自共识时生效。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应监督协议履行,确保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