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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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时,控诉方需要提供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如任职文件)、侵占行为的证据(财务账簿、资金流动记录)、侵占数额的证据(审计报告、价值评估)以及证人证言(同事、商业伙伴等),以此来全面证明犯罪事实,确保指控有力。

在职务侵占案件的诉讼中,关键证据包括:被告人身份与职责证明、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财务记录、获取财产价值的审计或评估报告、主观恶意证据如证人证言和供述,以及未归还财物的证明。这些证据的综合考量有助于判定被告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现行法并没有规定起诉起诉职务侵占必须的证据有哪些,只是规定了检察院若是想要起诉,需要确定证据充足。职务侵占认定需要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物证、书证等,具体职务侵占认定需要什么证据,需要结合特定的案件确定。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收集,侦查结束后,则需要将侵占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

职务侵占起诉员工需要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缴纳材料等,若是依旧不知道职务侵占起诉员工必须要哪些证据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