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刘大庆律师简介 职务: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 获得荣誉: 2022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优秀律师; 2019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1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4年度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业务领域: 刘大庆及其团队律师精通于刑事案件、为多个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承办多次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多次案件中取得取保候审、酌情不起诉、缓刑及减刑的案件结果。同时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成由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40余年,在理论知识及专家意见上均能提供强有力支持。 服务单位:中交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工业某有限公司,某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上海戴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刑事代表案例: (1)2024年代理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金2000余万,经辩护,新疆双河市塔斯海垦区公 安局作出撤案决定; (2)2024年代理杨某涉嫌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经辩护,受贿金额核减 至200余万元,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3)2024年代理麻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律师工作辩护,获得公安机关谅解,海淀区检察院 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4)2023年代理王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辩护最终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 理后,刑期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减为一年有期徒刑; (5)2023年代理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6)2022年代理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经辩护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最终作出 不起诉决定; (7)2022年代理邵某某盗窃罪一案,经辩护,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8)2021年代理胡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二审案件,一审被判 有期徒刑十年,经二审辩护,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9)2020年代理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朝阳区人民法院更改罪名为强制猥亵罪,判处缓刑; (10)2019年代理肯尼亚40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中主犯(**居民)辩护律师,海淀区人民法院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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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破坏社会秩序就是随意的殴打他人造成情节恶劣的,以及还有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再者就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的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情节恶劣的,这都是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简单的寻衅滋事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得到受害者谅解的,可以判处5~10天的拘留,500元的罚款。

寻衅滋事罪中的社会秩序破坏认定可以通过是否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是否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比较恶劣,是否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社会秩序的认定是随意的殴打他人造成情节恶劣的;再者就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从而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情节严重的;以及还有在公共场所上闹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寻衅滋事罪中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刑事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