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会根据不同的鉴定事项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委托检验、鉴定: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勘查现场后的五日内,会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开展检验、鉴定工作。
检验、鉴定工作原则上要在二十日内完成。
要是有需要延期的情况,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鉴定时间可延长十日。
2.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这类案件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
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3.特殊复杂情况:
若案件非常复杂,鉴定时间可能会更长。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鉴定时长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鉴定机构的工作安排、案件的复杂程度等。
所以,在涉及交通事故鉴定时,要做好时间上的心理准备。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查现场后,按规定在五日内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小朱认为鉴定应尽快完成,而小李觉得复杂事故鉴定时间长也正常。二十日过去了鉴定还未出结果,小朱不满,认为超了期限,小李则认为可能是案件复杂要延期。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检验、鉴定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且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本案中正常二十日应出结果,若未出可能是申请了延期。
2、若需延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同时,鉴定时长受鉴定机构工作安排、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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