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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代理权的代理是效力待定吗

时间:2025.04.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065人
律师解析:
1.超越代理权代理的效力性质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这种代理行为的最终效力不能直接确定,要视后续情况而定。
2.法律依据及具体规定
依据《民法典》,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还实施代理行为,要是未经被代理人追认,那么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就不产生效力。
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要求其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
若被代理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法律上会视为其拒绝追认。
并且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不过撤销必须以通知的方式来作出。
3.代理行为效力的最终确定
在这种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代理行为的效力由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决定。
如果被代理人进行了追认,那么这个代理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有效的;
要是被代理人不追认,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就不发生效力,相应责任由行为人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李代理出售一辆二手车,明确告知售价不得低于5万元。小李为尽快售出,以4.8万元价格将车卖给小胡。小朱得知后,认为价格过低,不认可该交易。小胡则表示自己并不知晓价格限制,要求小朱履行交易。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李超越小朱授予的代理权限,以低于指定价格出售车辆,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2、根据《民法典》,小胡作为相对人可催告小朱在三十日内追认。若小朱追认,交易自始有效;若拒绝追认,交易对小朱不发生效力,由小李承担责任。小胡作为善意相对人,在小朱追认前有撤销交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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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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