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分配有如下原则:
1.优先协商: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
毕竟一起生活,彼此对情况较为了解,自行协商能更好地满足双方意愿。
2.按共有处理:
若协商不成,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
不过,若有证据表明是一方个人财产,则归该方所有。
比如两人一起开小店赚的钱,若无特别说明就是共有财产;
而一方独自继承的遗产有证明材料,就属于个人财产。
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像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在没有特别约定时,会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分割。
比如一方出资多、另一方出力装修等情况都会考虑。
而双方各自的生活用品、专用物品,一般归各自所有,像个人的衣物、护肤品等。
4.法院判决原则:
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判决。
需注意,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配不能完全依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同居关系,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在财产分配上,双方就一套共同购买的房产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多分配;小丽则觉得应平均分配。此外,对于一些生活用品和专用物品的归属,双方也存在分歧。协商无果后,二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财产分配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同。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应按双方贡献大小进行分割。本案中需查明双方购房出资情况来确定分配比例。
2、双方的生活用品、专用物品应归各自所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结合双方经济状况、贡献大小,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作出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