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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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即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私自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借贷资金数额较大、逾期未还,或者用于商业投资、赌博等活动,可能会被判处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不论金额、时间长短或用途(合法或非法),一旦发生,皆构成刑事犯罪。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或借贷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若影响单位运作、未及时偿还或用于盈利或非法活动,即使不超过三个月也可能触法。

在中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成立不仅取决于金额大小,更关键的是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公共资金,并考虑挪用资金的规模、时间、用途等因素。一般而言,挪用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通常这个数额要超过1000元人民币。因此,未达此数额的挪用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在中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成立不仅取决于金额大小,更关键的是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公共资金,并考虑挪用资金的规模、时间、用途等因素。一般而言,挪用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通常这个数额要超过1000元人民币。因此,未达此数额的挪用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犯罪嫌疑人在行贿后,即使收受者主动退还行贿款项,行贿罪依然成立。因为行贿罪的判定基于行贿行为本身,属于行为犯,旨在谋求不正当利益。无论行贿金额多少,一旦行为发生,即构成犯罪。因此,退还行贿款项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