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不当得利之债里,如果要主张对方获益,
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具体如下:
1.证明对方取得利益:
要证明对方获得利益,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
证据。
这些证据能清晰显示对方账户资金增加的情况。
例如,对方无故收到一笔转账,那么这笔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对方取得利益的证明。
2.证明利益无合法根据:
判断该利益是否有合法依据,可以通过对比双方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
如果该利益不符合约定或常规,就可证明其无合法根据。
比如,合同明确规定了付款条件,而对方在条件未成就时就收了款,这就属于无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3.证明自己遭受损失:
因对方不当得利,自己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业务受损等情况。
相关的财务报表、业务损失评估等都可以作为自己遭受损失的证据。
综合以上三方面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能有力地证明对方构成不当得利获益。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丽转账5万元,事后小朱发现该转账系误转,要求小丽返还。小丽认为这是小朱对其的赠与,拒绝返还。小朱为证明自己主张,收集了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小丽获利,对比双方无赠与约定及交易习惯证明小丽获利无合法依据,同时提供财务报表证明自己因该转账资金短缺遭受损失。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对方不当得利获益,需自己举证。小朱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小丽无故收到转账获得利益。
2、小朱对比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表明无赠与约定,可证明小丽获利无合法依据。同时,其提供的财务报表能证明自身因该转账遭受损失。小朱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可证明小丽构成不当得利,小丽应返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