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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时间:2025.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87人
律师解析:
1.认定同居共同债务,要看债务产生和用途。
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如一起签字借款用于生活。
2.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共同生产、生活借的钱,也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像修共同居住的房子借的款。
3.一方超出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事务的除外。
认定时要综合考量,必要时提供借条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5万元。小朱称该借款用于两人共同居住房屋的维修,属于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但小丽认为此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且小朱无法证明借款确实用于房屋维修,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需考虑债务的产生和用途。本案中小朱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称用于共同居住房屋维修,若能证明该用途,则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超出日常需要且小丽未进行事后追认,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小朱需提供借条、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若无法证明,小丽无需承担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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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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