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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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撞击事件触发保险时,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不足覆盖赔偿,责任人需自行支付差额。机动车间事故,有过失方需赔偿;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各自按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确保责任明确,保障受害者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面对保险公司拒赔,先友好协商并了解拒赔原因。若理由不充分,可向保险监管委员会投诉。协商无果时,可考虑仲裁,由第三方公正裁定。若仍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具体赔偿需视实际而定。保险公司将全面核查事故方是否已投保,并深入分析保险类别等信息。但责任认定书非唯一赔偿依据,仅当确认满足赔偿条件后,保险公司方会进行赔偿。因此,确保投保齐全、信息准确是获赔的关键。

电瓶车自己撞汽车属于谁的责任,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后果而定,一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一方承担事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可以根据实际来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