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在于违反法规和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损害,前者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两者在法律适用、鉴定程序和赔偿金额上存在差异。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时需兼顾《民法典》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平衡。

并发症与医疗过错一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对于并发病不是属于医务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存在的过失,或医疗其它原因造成的伤害,这是不存在任何的过错情形,并发症是需要由本人来进行承担。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联系都是属于医疗过程中造成的矛盾和纠纷,但两者也存在不同的情况,如鉴定机构不同、赔偿标准不同以及法律责任不同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而定。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在于二者之间的概念不同、医院和医护人员尚不能正确认识医疗工作、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不同,但无论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院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表现在鉴定机构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是否有行政责任不同;联系表现在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的重要构成部分。医疗纠纷产生后的解决会很麻烦,但是包括医疗事故在内的医疗纠纷是可以规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