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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责任有何关系

杨* 重庆-大渡口区 医疗事故鉴定咨询 2025.12.01 11:13:38 494人阅读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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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确定医疗损害责任中作用重大,但并非唯一证据。它主要评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及事故等级等情况。
(2)当鉴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时,一般能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需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例如在手术操作严重违反规范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3)即使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同样要担责。
(4)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会综合考量鉴定意见、病历资料等证据来判定责任归属。

提醒:
患者维权时不能仅依赖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应多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1 15: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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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医疗事故鉴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时,患者可凭借该鉴定结论向医疗机构索赔,要求其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二)若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患者有其他证据,如病历资料、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自身损害有因果关系,同样可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三)患者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要注重收集包括鉴定意见、病历资料在内的各类证据,以便在法院审理时争取有利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01 15:4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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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医疗事故鉴定评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及等级,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致患者人身损害应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若鉴定构成医疗事故,通常可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并担责。即便不构成,有其他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且与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仍要担责。
3.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会综合鉴定意见、病历资料等证据来判定责任。

2025-12-01 14: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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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损害责任重要证据但非唯一依据,无论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疗机构有过错且与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是评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及等级等,而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致患者人身损害应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医疗事故鉴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一般可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需担责。但即便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同样要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会综合鉴定意见、病历资料等证据来判定责任。如果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1 13:4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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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医疗事故鉴定评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及等级,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致患者人身损害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若鉴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一般可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并承担责任。但即便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有其他证据证明医疗机构过错与患者损害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需担责。
3.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会综合考虑鉴定意见、病历资料等证据来判定责任。
4.建议医疗机构加强医疗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减少医疗过错。患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01 11:54:4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首先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医鉴办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受理,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判赔。另外:如果单方申请尸体解剖,必须向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和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填写尸体解剖申请和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卫生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解剖(郑州市卫生局规定的是郑州市三院和省人民医院)。双方也可以直接委托进行尸体解剖。医学会对以下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1、当事人一方提出鉴定申请的;2、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的;3、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4、已经人民调解或判决的;5、除受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外,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讼的;6、因非法行医使患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7、同一医疗事故争议已经同级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用哪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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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1 14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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