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中,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
这一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该法典明确指出,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法律另有规定,则依照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不过,需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法定的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事由,时效计算会发生变化。
例如,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会引
起诉讼时效中断,时效将重新计算;
而当出现
不可抗力等障碍时,会导致
诉讼时效中止,时效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
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加工承揽合同,小李依约完成加工任务,小朱却未支付报酬。小李起初不知自身权利受损,两年后发现权利受侵害,遂要求小朱履行付款义务,小朱口头答应却未兑现。又过一年,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小朱以
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双方就诉讼时效是否届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加工承揽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本案中,小李在知道权利受损后要求小朱履行,小朱同意履行,此情形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2、若不存在其他法定中断、中止事由,且自权利受损未超二十年,小李起诉未
超过诉讼时效,其权利应受法院保护,小朱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