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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的三种情形包括哪些

时间:2025.04.10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1.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便符合此情形。
不过,“数额较大”在各地司法实践里标准不同。
例如,部分地区挪用资金达10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2.即便挪用时间未超三个月,但挪用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
营利活动涵盖投资、炒股、经营生意等。
只要把挪用资金用于这些营利行为,不管最终有无获利,都符合该情形。
3.将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下,不受挪用时间长短和数额大小的限制,一旦发现,就构成犯罪
当单位发现有挪用资金的情况,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保障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财务人员。他在半年前挪用了公司15万元资金,将其借贷给朋友小李。这15万元在当地司法实践中属于“数额较大”。截至目前,这笔钱已超过三个月未还。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调查发现是小朱所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小朱构成犯罪,小朱却称只是暂时借用。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本案中,小朱挪用公司15万元资金借贷给朋友,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符合此情形。
2、单位发现小朱挪用资金行为后,应及时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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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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