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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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金额不满六万元的,一般不受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限制,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降职、解雇等,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追讨被侵占的财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未经合法程序据为己有的,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人民币十万元左右)时,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职务侵占罪乃是我国刑法所设立的一种罪名,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攫取财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门槛通常与涉案金额密切相连。尽管这一数值并未在法律文本中有详细规定,但从各地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将5000元至2万元视为启动立案程序的界线。据此而言,涉案金额为3万元的情况,完全有可能满足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倘若利用其职位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将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须被判处罚款。在此特别提醒,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金额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满一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如果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