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签订
居间合同后,若出现违约情况,一般是要支付
违约金的。
2.居间合同是这样一种合同:
居间人会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之后委托人支付报酬。
要是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像居间人没促成
合同成立却违背了约定义务,又或者委托人在居间人促成合同后拒绝支付报酬等,这都属于
违约行为。
3.依据《
民法典》规定,当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得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违约金具备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性质。
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得看合同中的约定。
要是没有约定,受损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
案情回顾:小何委托居间人小李帮忙寻找合适的商业合作机会,双方签订了居间合同。小李成功为小何找到了合作方并促成合同成立,但小何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给小李报酬。小李认为小何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何则坚称无需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居间合同定义,小李作为居间人向小何报告订立合同机会并促成合同成立,小何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其拒绝支付的行为构成违约。
2、依据《民法典》,小何不履行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小何应按约定支付;若
未约定,小李有权要求小何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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