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醉驾精选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

时间:2025.04.07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1.交通肇事没造成人员伤亡逃逸也没构成犯罪的,交管部门会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还可能拘留15天以下。
2.下面这些情况一般算逃逸:
明知事故发生,直接开车或弃车跑了;
自认无责,直接驾车离开;
有酒驾等嫌疑,报案后弃车离开又回来;
送伤者去医院,不报案还无故离开;
送医留假信息后离开;
接受调查时逃匿;
否认知道事故,但有证据表明知情。
3.逃逸影响责任认定处罚主动投案、如实说情况、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员伤亡。小朱自认为无责,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小李随后报警,交警通过监控锁定小朱。小朱起初否认知道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表明其知情。此次事故双方就责任认定及小朱是否构成逃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认为无责直接驾车离开,且在接受调查时否认知道事故,符合逃逸情况中“自认无责,直接驾车离开”和“否认知道事故,但有证据表明知情”,应认定为逃逸。
2、由于此次交通肇事未造成人员伤亡,逃逸也未构成犯罪,交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处小朱200元到2000元罚款,还可能对其拘留15天以下。若小朱主动投案、如实说明情况、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