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后,
债务偿还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
首先,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全面清理、仔细估价并妥善处理。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此顺序清偿:
1.职工
工资、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这保障了职工基本权益,关乎他们的生活与未来。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3.普通
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便按比例分配。
要知道,
企业法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时,可依法
申请破产。
这一整套流程确保了破产事务有序处理,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的公司因
经营不善,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依法申请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进行清理、估价和处理。但在
债务清偿顺序上,职工小李认为应优先发放自己的工资,而部分普通
债权人小胡则觉得自己的债权也应尽快得到清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属于第一顺序,应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所以小李的诉求合法。
2、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应按比例分配。在本案件中,若存在同一顺序无法全额清偿情况,需按此规定执行,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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