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查看
公司章程和
股东协议,看有无股东协作相关约定。
若小股东违反,
大股东可追究其
违约责任。
2.从公司治理出发,召开股东会对经营事项讨论表决,按多数决推进工作,小股东无正当理由要遵守决议。
3.若小股东不配合致公司受损,公司可
起诉要求
赔偿并停止侵害。
4.尝试沟通协商,了解小股东不配合原因化解矛盾。
处理时要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避免新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某公司的股东,小朱为大股东,小李为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小李对多项经营事项不配合,导致公司工作推进受阻。小朱先查看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发现其中有关于股东协作的约定,认为小李违反了相关规定。小朱想追究小李责任,小李则认为自己有合理理由不配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合同角度看,若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有股东协作相关约定,小李的不配合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小朱作为大股东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依据公司治理规则,公司可召开股东会对经营事项进行讨论表决,按多数决推进工作,小李若无正当理由需遵守决议。
3、若小李的不配合行为致使公司受损,公司有权起诉要求其赔偿并停止侵害。同时,双方应尝试沟通协商,了解小李不配合的原因以化解矛盾,且处理过程要依法依规,避免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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