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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遂临时杀人是否构成数罪并罚

时间:2025.04.07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1.抢劫未遂且临时杀人构成数罪并罚
抢劫行为一旦实施,即便未遂,也触犯抢劫罪。
若临时起意杀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
2.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当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
3.这两种犯罪行为有着不同的故意和行为表现,各自符合不同罪名构成要件
所以,在此情形下,要按照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综合考量各罪具体情节,来确定最终量刑,以做到罪责相适应,从而维护法律公正与社会秩序。
例如,抢劫时的暴力程度、杀人的手段残忍度等情节,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只有全面评估,才能准确量刑,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得以实现。

案情回顾:

小许意图抢劫小静财物,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尽管未能成功劫取财物,但已对小静采取了暴力手段。之后,小许临时起意,欲杀害小静。小静幸运逃脱并报警,警方迅速将小许抓获。小许的行为引发争议,其抢劫未成功是否构成抢劫罪,临时杀人又该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分析:

1、小许实施了抢劫行为,虽未遂,但根据法律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所以其行为已触犯抢劫罪。
2、小许临时起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两种犯罪行为故意和表现不同,符合不同罪名构成要件,应数罪并罚,综合抢劫暴力程度、杀人手段等情节确定最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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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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