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电子合同发起人未签字时,其
法律效力要依具体情形判断。
2.按照《
民法典》规定,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订立合同,可采用可靠电子签名。
若合同约定用电子签名且
符合条件,发起人未签字,
合同不成立,无法律效力。
3.若
未约定采用电子签名,只有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只要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便视为
书面形式。
在此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成立生效。
比如合同内容清晰,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虽发起人未签字,但能证明双方真实交易意图,合同仍可能有效。
4.总之,判断
电子合同效力需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形式以及双方实际履行等情况。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通过电子邮件订立一份电子合同,小许作为发起人未在合同上签字。小丽认为合同无法律效力,因发起人未签字;小许则觉得合同有效,双方交易意图明确,合同内容清晰。双方就该电子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若合同约定采用电子签名且符合条件,发起人未签字,合同不成立、无法律效力。若未约定采用电子签名,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视为书面形式。
2、判断该电子合同效力,需综合考虑合同有无约定电子签名、合同形式以及双方实际履行等情况。若能证明双方有真实交易意图,虽发起人未签字,合同也可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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