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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要如何认定

时间:2025.04.07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认定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主体合格:
双方当事人要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要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精神正常。
意思表示真实:
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内容合法合规:
约定利率不能超法律规定上限,不能从事非法借贷,像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合同无效
形式符合规定:
法律虽未强制民间借贷合同书面形式,但为避免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贷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条款。
2.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例如,双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达成借贷协议,利率在合法范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了各项条款,这样的合同就符合效力认定条件,能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是朋友关系。小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小李借款,双方达成口头借款协议。小李依约向小许提供了借款,但小许到期未还款。小李要求小许还款,小许却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借款协议无效为由拒绝还款。而小李认为他们都是成年人,借款是双方自愿,应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分析:

1、从主体合格来看,小许和小李作为成年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借贷合同主体要求。
2、双方达成借款协议是自愿行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意思表示真实。但他们未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贷条款,虽不影响合同效力认定的本质,但易引发纠纷。若小许能证明借款事实,且利率等内容合法合规,该民间借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小许应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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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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