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夫妻离婚名下多套共有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名下多套共有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时间:2025.04.0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23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时,若名下有多套共有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遵循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双方能自由约定房产归属
若协商不成,就依法律规定。
一般会均等分割,但会结合具体情况考量。
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大,像在经济收入上长期支撑家庭,或者因抚育子女付出很多精力,日夜照顾孩子生活、辅导学习,照料老人尽到诸多义务,像长期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生病护理等,这种情况下可适当多分。
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严重过错行为,比如偷偷把房产过户给他人,对其可少分或不分。
还会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无过错方及子女权益等因素综合判定。
例如一方无房居住且经济困难,比如收入低难以租房或购房,可给予适当住房帮助。
2.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
实物分割就是直接分房产,比如两套房子,一人一套。
变价分割如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房款。
作价补偿是一方取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具体依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婚后共有三套房产。现二人打算离婚,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在经济上长期支撑家庭,应多分得房产;小丽则称自己为照顾子女和老人付出很多精力,也要求多分。此外,小许还怀疑小丽曾偷偷转移过一套房产。双方就房产分割方式及份额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分割共有房产,首先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原则,本案中小许和小丽协商不成,则需按法律规定处理。
2、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小许经济支撑家庭、小丽照顾子女老人都可作为分割考量因素。若小丽存在转移房产的过错行为,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同时会结合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无过错方及子女权益等因素,选择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合适方式进行分割。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