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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应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5.04.0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74人
律师解析:
1.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考量。
首先审查离婚时债务分担协议。
若债务本应由双方共担,却约定全由一方承担,且该方偿债能力明显不足,就可能构成假离婚逃债。
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产生债务,离婚时却约定债务全归经济条件差的一方,这就很可疑。
其次考量离婚前后经济往来与财产处置。
离婚后财产转移至一方,债务方无足够财产偿债,且财产转移与逃避债务有关,可认定为假离婚逃债。
例如,离婚前夫妻有较多共同财产,离婚后迅速将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而负债方却没钱还债,这种情况就值得关注。
再者关注双方离婚时真实意思表示。
若有证据表明是为逃避债务假意离婚,非因真实感情破裂等合理原因,也可认定。
一旦认定为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企业,期间产生了大量债务。为逃避债务,二人协议离婚,约定企业的所有债务由经济条件较差的小许承担,离婚后,小丽迅速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下,导致小许无足够财产偿还债务。债权人小静发现后,认为他们是假离婚逃债,将二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从债务分担协议来看,企业债务本应由小许和小丽共同承担,却约定全由偿债能力明显不足的小许承担,符合假离婚逃债的特征。
2、离婚前后财产处置方面,小丽将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下,使负债的小许没钱还债,财产转移与逃避债务有关。
3、二人是为逃避债务而假意离婚,并非因感情破裂等合理原因。因此,可认定为假离婚逃避债务,小静可要求小许和小丽共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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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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