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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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73条之规定,所有合伙人必须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就是说,每一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且可以独立被债权人要求全额支付欠款。倘若某个别合伙人因清偿而超过其所应负担的份额,那么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讨超出部分的款项。在处理涉及合伙债务承担的纠纷案件时,法院将会依照合伙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每位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债务份额。

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是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中的责任份额进行分担的。在合伙协议中,明确了每位合伙人需要承担的债务比例,这让债务清偿更加透明和公平,有助于合伙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合伙协议作为法律文件,规定了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债务承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普通合伙人退伙后,要对退伙前公司的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能要用个人财产来清偿。要是清偿了,还能根据退伙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债。不过,具体怎么做,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是财务状况、债务形成的环境啥的,这样才能确定各方该承担多少责任。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中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清偿债务时,首先使用其全部资产。若资不抵债,合伙人需履行无条件、无限连带的责任,即无论个人财产多少,均需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到期债务。这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