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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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申请到取保候审,通常需要履行以下几个法律流程:首先,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或他们的直系亲属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服务;其次,由受托的律师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以确定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法定资格,例如是否属于非暴力型犯法行为,或者不会产生恶意逃避司法调查的可能性等;紧接着,律师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办案部门(譬如公安局或者人民检察院)递交正式的书面申申请,必须在申请中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最后,办案部门会经过详细审查,如果确认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就会做出同意取保候审的明确裁决。

在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下,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评估与判断。

就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也被批捕了,想要取保候审还是很难的。得综合考虑案件性质、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这些因素。要是案件情节比较轻,被告人也能主动认罪悔过,符合条件的话,还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担保的。

关于涉嫌猥亵儿童案件能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一问题,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处理。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明确规定,若嫌疑犯或被告方不会借此机会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程序,并且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倾向,同时满足其他一系列法定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身怀有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等,则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猥亵犯罪行为若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通常可以申请进行该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