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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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通常负责赔偿,但超出保险范围或个人负担部分,由有过错的肇事者补偿。双方有过失时,按过失程度分担责任。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归属。伤员可通过车主保险理赔或诉诸法律。伤残鉴定后,保险公司按司法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出租车司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出租车公司承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挂靠经营模式下,若车辆事故损害主要由机动车自身原因造成,挂靠方和被挂靠方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挂靠经营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与有经营资格的法人签署协议,以该法人名义进行商业活动,法人提供资质认证、技术支持等服务并收取管理费。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但机动车也可能因以人为本原则承担次责。事故责任归属需交管裁定,认定书将载明全过程、责任依据、承担方及金额。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的“道路”内。机动车造成伤亡、损失,先由保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法规处理,如机动车间事故按过错比例分担,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事故则视情况减轻机动车责任。故意碰撞机动车的行人或非机动车,机动车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