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发生交通肇事之后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若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将有助于减轻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涉案人员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能够主动向执法机构投案,并全面、真实地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此种情况便构成了自首。在此基础之上,司法机关对于自愿坦白的罪犯,有权对其从宽或减轻惩罚。具体而言,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

肇事逃逸导致人身亡,在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刑罚年限由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他人人身伤害以至于死亡的严重罪行,罪犯将面临七年以上直至最高可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若受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同意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的话,则可能会在原有的判决基础上适当予以减轻惩罚。

尽管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书,但肇事逃逸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仍然需要接受拘留处罚。因此,谅解书仅能在庭审过程中发挥作用。一般来说,“肇事逃逸”(也可称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为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若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便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在众多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发生了追尾事件,且在此过程中并未涉及到任何人员伤亡,那么此类状况一般并不需要提供谅解书。这是由于,若无人员伤亡发生,便无法构成本罪通常认为的交通肇事犯罪。作为应对措施,犯罪嫌疑人只需接受对其醉驾行为应有的刑事惩罚即可,这类刑事案件与其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受害人毫无关联性。

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没有受害方的谅解书,对被告人的影响很大。此时被告人应真诚悔过,并积极赔偿,争取受害方的谅解。若被告人尽力了但仍未获得谅解,审判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进行裁决。需注意的是,没有谅解书,被告人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争取受害方的谅解,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总之,肇事后要尽力争取受害方的谅解,这样才能改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