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涉外
协议离婚,双方先就
离婚、子女
抚养、财产
债务等协商好,签书面
离婚协议。
2.接着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
离婚登记。
3.办理时要交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得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婚姻
登记机关审查材料,
符合条件就发证。
5.不同国家离婚规定有别,要提前了解,复杂问题可咨询律师。
案情回顾:小朱是内地居民,小丽是外国人,二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事项
协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之后,二人前往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提交了规定材料,但小丽认为自己的外国护照与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作用等同,只提供了护照。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时以材料不齐为由,未当场发证。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涉外协议离婚需双方先协商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本案小朱和小丽的前期流程符合要求。
2、办理登记时需按规定交齐各类材料,外国人应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小丽仅提供护照,不符合材料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不通过、未发证的做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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