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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债务人怎么办

时间:2025.04.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16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离世,债务人仍得还债。
即便债权人主体改变,债务人的偿债责任不变。
2.债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继承债权。
继承人接受继承,债务人就依约向其履行债务
若继承人放弃,债务人可和财产管理人协商偿债。
3.若有合法债务合同,明确了履行方式和期限,债务人得按约定来。
如分期或一次性还款,都要按原计划向继承人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小李分三年向小朱还清借款。还款第二年,小朱意外离世,小朱的继承人小静要求小李继续按合同约定还款。小李却认为债权人已去世,自己的偿债责任应随之消失,拒绝继续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离世,其继承人可继承债权。本案中小静作为小朱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债权,小李不能因债权人离世而免除偿债责任。
2、双方存在合法的债务合同,明确了履行方式和期限,小李应按约定继续向小静履行还款义务,不能以债权人去世为由拒绝还款。若小静放弃继承,小李可和财产管理人协商偿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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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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