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通常用
共同财产偿还,若财产不够或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的
债务,像房贷、车贷,都算
共同债务。
一般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也按共同
债务处理。
3.不过,若一方能证明债务是对方和
债权人约定的
个人债务,或者符合特定财产约定情形,该债务就不用共同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贷,用于偿
还房贷、车贷。后两人决定离婚,对于小朱所借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共同承担,而小朱则坚持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像房贷、车贷等,都算共同债务。本案中小朱所借债务用于家庭房贷、车贷偿还,所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小丽能证明该债务是小朱和债权人约定的个人债务,或者符合特定财产约定情形,则此债务不用共同承担。但目前小丽未提供相关
证据,所以该债务应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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