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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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范畴有哪些总经理需承受如下相关法律责任:1. 违反公司章程,在行使其权力时引发的合同违约金责任;2. 损害了公司应有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公司经济受损,因此应负起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3. 总经理应承担的其他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义务。

公司破产,法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要是因个人原因,那得负责。股东呢,看出资情况。出资了,以股份为限还债;没出完或抽逃资金?那得在没出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法人看过失,股东看出资。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在法律层面,总公司需对附属分公司债务负责,但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负债。附属分公司虽有独立营业执照和经营权,但不具备法人地位,无法享有完整法律人格和权利能力。若附属分公司能独立核算成本和费用,并满足独立报税条件,则视为独立经济实体。

根据相关法律,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无条件连带清偿责任。分公司因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民事责任上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分公司受总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全面管辖,但在债务问题上,应先用分公司自身资产偿还,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